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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易移民事务所

 

选择投资移民项目的六大标准

         

EB-5 移民签证类别最初由美国国会于1990年设立,其目的为促进外国人通过在美国投资和创造就业的途迳取得美国绿卡,先取得为期两年的临时绿卡,两年后再申请转正取得永久绿卡。根据1990年最初设立EB-5投资移民签证类别的法律规定,EB-5投资人需要对一个美国公司投资100万美元(乡村或者高失业地区的投资金额为50万美元)并且通过对此公司的投资和管理至少雇用十名全时美国工人。在1993年美国国会又启动了「地区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也称 「地区中心」或「试点项目」,并且从每年EB-5投资移民的一万个名额中拨出部分名额专供地区中心EB-5使用。然而,地区中心在法律中仍属“试点项目”,这是因为在法律中有关于其过期(sunset)的规定,需要国会定期延期否则将失效。最近一次延期从 2012年10月延长至2015年9月。

 

自美国政府推出EB-5投资移民政策以来,中国国内移民行业风起云涌,众多移民机构为投资人铺路架桥,为越来越多的华人实现了移民梦想。


根据美国移民法案,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元或在经核准的区域中心投资50万美元,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就可获发二年期的有条件绿卡。五年后投资期满,项目成功过运作,投资本金将予以返还。美国区域中心移民项目拥有成功率高、批准时间快、没有任何学历语言及商业背景的要求等诸多优势,而且,永久居民也不需要持续性地长期居住在美国境内,投资者可以方便地维系他们在原居国的事业与人脉,因而得到移民申请人的极大青睐。


行业皆知,决定美国EB-5投资移民签证通过与否的关键在于所选项目的运营,而这一点早在甄选机构与项目时是可以通过甄辨优劣,尽职调查,投资人是可以规避风险的。对移民者来说,有两道坎将直接关系到移民成功与否,其一是I-526获批,即条件绿卡的获得,其二是I-829获批,即条件式绿卡条件解除。只有这两道坎顺利通过,移民才算成功了一半,剩下的另一半就是50万美元还款的到账,而这也是投资者一直以来最为关注的内容。



众所周知,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存在风险,这也是美国移民法的明确要求。为此,投资人甄选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时候,需要遵循六大标准:


 

1、分析考量项目定位、项目性质;

2、逐条考评项目运作的可行性;

3、深度研究项目资金结构;

4、仔细推敲项目如何创造就业;

5、谨慎考察借款方和区域中心背景;

6、重点评估抵押担保品五年后的实际还款能力。